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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些都是小事,重点是,在包炯正式升官的第二天,他终于见到了那个素未谋面但是已经被他当成头号仇人的家伙——开封府前(在包炯强烈要求下添加)第一侍卫展昭终于回到了京城。
包炯和展昭的第一次见面,便是在开封府大街上。当时包炯正闲着没事换了身便装四处乱逛兼查找扰乱治安人士,然后,他突然注意到人流朝着某个方向涌了过去,那架势让他想起过年时超市的大减价。
包炯转过身去,望着那边“超市大减价”的方向,然后……
看见一个穿着一身自己很眼熟衣服的人。
包炯看了一眼那边那位,罕见的呆愣了三秒,脑子里不由自主地蹦出当初还在刑警队时办的一个案子。
那案子发生的地点在某所大学,是一起硫酸毁容案,这种案子在民众的化学知识普遍上升后已经不罕见,罕见的事这次的凶手和被害人都是男性。
要知道,这种明显和长相有关的案件,要么是男人泼自己负心的女友,要么是女人泼勾引自己男人的狐狸精,女人泼男人虽然少但也不是没听说过,但男人泼男人,还真没哪个警察听说过。
案子很快告破(硫酸这种要管制的化学药品绝对不适合用来犯案,切记切记),凶手交代出的犯罪动机平庸又新奇——从小因为长得不好看没有女人缘,偏偏同宿舍的因为一张脸长得好看不停的换女朋友,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了……
刑警队里的一群大老爷们坐在一起唏嘘感叹,果然是时代不同了连男色都成了犯罪动机,包炯一边啧啧啧一边说男人最重要的还是内在美,例如头脑和事业,话还没说完就被义愤填膺的同事们人肉活埋——整个刑警队就数这小子从脸到事业到头脑都是上上之选,好几个警花都对他有点意思,居然还敢这么说?
包炯压在好几百斤肌肉下面哎哟哎哟,说同志们呀真对不起这样吧明儿起我就培养自己的同性恋倾向再也不浪费一点女性资源……然后立刻被埋得更深了。
彼时的包炯是有外貌有头脑有前途有背景的四有新人,从不觉得自己会对某个男人产生泼其硫酸的欲望,但是面对眼前这位,即便是自信如他,亦有一瞬间爆发出了强烈的将其掐死之后丢进水里(公认:最难看的尸体就是水里泡过的,简称水漂,其他的不过是血肉模糊恶心点,只有水漂才是难看的极致)的冲动。
至于具体的形容,包炯的文学造诣惨不忍睹到只能被称之为“造旨”的地步,只能用自己的专业领域来评价——如果眼前这位向情感骗子这条犯罪道路上前进,那么受害人至少上两位数,能不能上三位数,全看当地公安干警的侦破力度……
而眼前的人流也毫无疑问的证实了那位展昭展大侠在开封府内当之无愧的偶像地位,包炯默默回忆起了当初某个颇有名气的明星来他的城市开演唱会而倒霉的他被抽调过去维持秩序的情形——明星太热情,而粉丝更热情,后果就是夹在里面的包炯差点被挤成饼。
啧了声,包炯转身回开封府。至于那位展大侠……嗯,既然开封民众如此热情,他也不好泼冷水不是?
回府之后换了官服,包炯从自个儿的房间出来,转去自家祖宗的房间。
还没等进房间,包炯就听见里面的声音——
“大人,属下不负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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