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余文文站着,看着隐约要清醒的春杳。视线在那晃眼的纤手上停住,那是一颗非常漂亮的紫宝石戒,正戴在春杳左手无名指上。
就像是受到了刺激,余文文猛地弯身,一把用力抓起那手,疯了一样想给那戒指拽掉,但那戒指就像焊在了春杳手指上,怎么拔都拔不掉!
“余文文!”
头昏目眩的春杳,清醒了,她猛地甩开余文文的手,手撑沙石,往后退,直到身子晃荡的站起了身,她快速观察了眼周围环境,再看向看着她的余文文,严厉大喝道:
“余文文!你到底想干什么!”
“干什么?”余文文笑,从身后掏出了手枪,缓缓将枪口对上了面色微变的春杳,“春杳,跟着我一起下地狱吧,怎么样?”
春杳有些震住,眼尾微红,“余文文,我何曾对不起你,让你这样紧咬着我不放?”
余文文闪躲着视线,捏紧了手枪。
春杳眼神变得漠然,她看着这个举止疯狂,想要杀死她的昔日朋友,缓道:
“你曾经,总觉得你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幸的人,可你的不幸,难道就真的只是命运的不公吗,你到底有没有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就像这次,七年之后,你的人生将是一片顺遂,可你依旧选择了这样疯狂的作为,你做这一切,到底在想什么,又为了什么。”
“我不甘心!”
春杳微怔,“你到底在不甘什么?”
“没有你了,”余文文眼里闪着泪水,赤红的瞪着春杳,“财富,权力,你,我都想要,缺一不可!我找不到比你更好的人了!”
春杳苦笑一声,“所以,你就紧盯着我不放?”她用从未有过的视线,审视的看着余文文,“可是,你忘了吗,我已经陪你走过了一个完整的人生,你的一切需求,只要是合理的,我都满足了你,我将你当做了家人,亲妹妹,你那一生过的并不差,我知道你在我身上想索求的是什么,所以我将所有的温暖都给到了你,你生病去世时,是我亲自将你安葬,你的余生,都在我的照顾之下,难道你过的不好吗,我又待你不好吗?”
她又重复,语气是无可奈何的无力感,“所以,你到底在不甘什么呢?”
“是你太好了!”泪水打湿脸面的余文文,情绪异常激烈,“我没过够!”她涨红着脸,“我想和你再过一世!我错了吗?我有错吗!”
怔诧的春杳,一时无言,余文文却像是已经疯了,“你那信里,都是骗我的,你想我乖乖在监狱里待上七年,你想让我认命,对不对?”
根本不等春杳回复,余文文握着枪的手发抖,疯疯的喃喃自语,“肯定是假的,她怎么可能扭转时间,”红着眼眶死盯着春杳,“你以为她是神吗!”
《妃来横祸》作者:江小湖文案:“放开我…”刚一穿越就被身负重伤却还凶猛无比的狂傲男人欺负她拼命挣脱,他在她耳边留下一句惊心动魄的“本王会娶你为妃”之后,留下贴身玉佩消失不见。六年后,她带着女儿四处颠簸流离他率领千军万马于战火间在她面前当着天下人单膝跪下,说道,“本王来了,娶你为妃。”她惊讶,女儿仰头说道,“娘,你看,我...
一枚得宝银钱将云松带到了一个风起云涌的大时代。 在这里,有洋人坚船利炮、军阀派系四起,朱门纸醉金迷、百姓流离失所。 在这里,也有怪、邪,蟒仙、蛟尸,活人坟、死人玉,纸人偷命、石佛买运,老猫夜拜月、野狐盗群棺,古镇阴差日行、旧都阴兵借道,大江断流现老村、十里洋场遍凶宅,万人坑中藏白骨庙、无名城频现千年妖。 在这里,得宝银钱有两面,银钱人用、阴钱鬼用。云松亦有两面,是穿道袍的道长,是孤魂是恶鬼是僵尸是邪佛是野城隍…… PS: 本书又名《我以为我是个道士,结果是个鬼?》 《你以为我是一个鬼,结果我是一群鬼!》...
凌岚儿毕业之后追随男友崔晨凯来到繁华大都市坤市,为他洗手做羹汤甘作小娇妻,崔晨凯却转身睡了技巧娴熟的洗头妹刘巧枝。崔晨凯:“巧枝她对你没有威胁。”刘巧枝:“咱们三个坐下来好好聊聊,行不行?”凌岚儿:“知三当三,你也配?”凌岚儿一怒之下手撕渣男潇洒转身,改头换面遇上几个性格迥异的坤漂小姐妹。陈思蔓:“男人都是视觉动物......
江风自小父母双亡,双亲死于洪荒万族手中。为报父母血仇,江风梦想考上战争学院以便能够上阵斩杀万族立功雪仇,奈何因为血脉资质太过平庸无法达到战争学院的录取线。终于,在距离高等学院考核只剩下不到一月时间时,江风因为遭受意外袭击被动觉醒血脉,从此扶摇直上。问鼎洪荒,逐......鹿万界,以万族之血扬我人族之魂,以万族之骨铸我人族霸业,放眼洪荒万界皆为我人族领土,万族之王皆需朝拜,我乃万族共主,万王之王!【展开】【收起】...
逆天重生,再创辉煌。寻惊天造化,归神帝巅峰,踏足九州。神秘宇宙危机降临,归元神创!...
深宫之中,萧潋意生在夺储之争最为激烈的时候,为求自保,他从小便被当成了女孩养,为郇朝四公主,封号“令和”。 后来,他遇上一个少年。 少年没爹没娘,跟个老道士在深山里长大,性子被养得像根木头。萧潋意看他有趣,又忌惮他一手好身手会为他人所用,便处心积虑将人骗到宫里,千方百计捆到了自己身边。 他向来善于心计,装得柔弱不能自理,却不想那少年天性冷淡,一颗木头雕成的心只装满了自己的剑道,对他装乖卖巧的投怀送抱视若无睹,一心只想着宫外的世界。 他关不住徐忘云,他是只什么也束缚不住的鸟。 萧潋意漂亮的眼垂下来,浓密睫毛敛住眼底杀意。他心想,这把刀若不能为我所用,那定也不能便宜了别人。 可真到了要挥剑相向那天,他的剑抖了半天,竟怎么也下不去手。 他以为他心肠冷硬,自以为一切都在自己掌控中。可他不知道,每每当他夜里失心疯发作时,他总是一副痴痴情态,死死箍着徐忘云不放手,千般痴缠,万般惶恐,不住叫嚷:“阿云别走”。 *攻有绝对美貌优势,不是真女装癖,只是被迫 *攻有疯病,是真有病 *架空扯淡,全是瞎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