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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焱跑出酒吧,找的包车已经到了。沈鞘的老家在二十桥下面的一个小县城,两小时后车停在一栋三层小别墅前。
这一条路都是同款的小别墅,夜幕降临,路边的田里此起彼伏的蛙鸣,别墅内只亮着灯,没什么声响。
一个男人过来了,是帮陆焱看着人的小警察,小警察快速介绍了情况。
唐丽娟这个表弟叫冯大峰,在国外结婚生子定居了,这次回来是处理老家的房子,陆焱点头,感谢了小警察几句,送走小警察,他去敲门了。
冯大峰快六十了,大多数事记不清了,对沈鞘却很有印象。
“病怏怏的小女孩,跟她妈妈一个模子——”
陆焱打断了。“他是女孩?”
冯大峰点头,“沈玲珑是我们村第一个大学生,当时风光得嘞,摆了七天流水席呢。”
“后来结婚了,带着她男人回村里,听去凑热闹的人说,那男人也是大学生,知识分子又儒雅,和沈玲珑配得很,他们的儿子一岁多,粉雕玉琢跟年画一样好看。”
冯大峰感叹着,“当时村里谁都羡慕沈家,没想到没几年就出大变故了,真就造化弄人啊。”
那段记忆冯大峰之所以还记着,是沈玲珑第二次独自回村,带回来的小女儿是病秧子,还是个小傻子,字面意义的,货真价实的小傻瓜。
不会说话,见不了人,成天躲在家里,偶尔有人去沈家无意看到那个孩子,无一不惋惜感叹。
多漂亮的小女孩呢,比洋娃娃还精致,白皮肤蓝幽幽的眼睛,黑发卷卷的,长大可不得成仙女,可惜了,是个不会说话的小傻子。
再后来听见沈家的事,就是沈家老头喝农药自杀了,沈玲珑掉河里淹死了,他表姐生不出来,听说沈玲珑留下了一对儿女,急急回来就要走了大儿子。
“过一段时间就听说老太太卖了祖宅和田,带着小女儿走了,去哪儿就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