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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进去简隋英的小穴里,要把我的阴茎塞进去射精。
我要进去简隋英的身体里,用赤色的锁链掐住他的每一处命门,在他流淌过血液的每一寸皮肉上用印着我名字的红绳穿孔。
然后呢?
不仅要在肉体上进入他,我还想要在精神体里进入他,侵入他大脑皮层的神经,重置他对这个世间的所有认知,篡改他控制中枢下达的命令,甚至让他的控制中枢从大脑更正为邵群的名字。
4.
我承认这可能有点变态。
我并不知道我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想要操控他的想法,可能我想让他跪在我面前舔着我的阴茎说爱我,而不是只是在被干疼了的时候反手甩我一巴掌。
说爱我?
这听起来有点酸唧唧的,我不太喜欢。
我只是想进入他的肉体,捣烂他的小穴,然后在他痉挛着高潮的时候狠狠地咬破他的嘴唇,以此来报复他扇我的那几个巴掌。
但是简隋英清醒过来的时候会用脚掌踩着我的阴茎不允许我操他。
虽然那样也很爽,但是算了。
44.
其实我是有点恨简隋英的。
尽管好像所有人都认为我应该喜欢他喜欢的要死,不光是公司的那几个下属瞎了眼睛似的总怂恿我去给简隋英送午饭,就连李文逊和周厉这些从小玩到大的多年朋友居然也开始意淫起我和简隋英脖子上总是同时出现的吻痕。
他们都太肤浅,简隋英身边一直有那么多小情人上赶着巴结,每次我找他一起吃饭的时候碰上,他总是臭着张脸像是我打扰了他的好事一样,说不了一句话就要把我扫地出门,这个坏毛病简隋英从初中起就是这样了。
至于吻痕,天地良心,其实我并没有那么喜欢亲他的脖子。只是因为简隋英每次坐在我怀里被干得狠了的时候,总喜欢叼着我的脖子肉跟吃止痛药似得放在嘴巴里嚼。我的脖子和锁骨总是被他嘬得红彤彤一片,我不能一个人吃这个哑巴亏,自然要同样回敬给他。
如果他们观察的足够仔细的话,会发现简隋英的乳头上明明有着更多的吻痕和齿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