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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第1页)

最后没有完全的结尾,而是超脱了格式的限制,以贺三郎闻听往事神色动容,又有穆郎为友亲手侍笔墨,最后以贺三郎落笔成词结尾。

这一页之后便是贺云昭所写的这首《如梦令》了。

朝阳初升,一早就来到书院开始自学的贺云昭心中感慨,初秋的花香飘进书屋,她背靠着窗边翻阅这本文集。

齐老为她扬名的意思昭然若揭,不惜以自己为丑角在其中衬托,他是傲慢自大的老年人,她则是以才华折服老者的天才。

“这一恩,记下了。”她轻声道。

不仅如此,齐老序中写景写人写怀念往日,均以时光流逝为内容,看过这篇序再看《如梦令》更能体会到对时光易逝的感慨。

齐老是真的欣赏,也是真的愿意托举年轻人一把,甚至是不求回报的就这样做了,能遇见如此奖掖后进的长者是她的幸运。

风轻轻摇动树叶,贺云昭闭目轻念经义,“临财货则廉,处患难则勇...”

轻响一声,人未察觉,黑白分明的小胖鸟却先一步跳走了。

丁翰章昨夜听了刘苑对文会激动的叙述,心中也是一时间难以平静。

固然早知贺云昭这孩子平日里写诗作词就十分有灵气,虽然有些时候是无病呻吟了些也有胡写感情的时候,但看了这一首还是叫人震撼。

少年天才自古有之,丁翰章在朝为官数年后又开书院广招学子,他见过的天才数不胜数。

每年会试之时能走到京城来参加考试的,那一个不是天才呢?

需得在一县之地如文曲下凡,在一府之地如状元之姿,在一州之地压万千学子,如此,走到京城来你才能参加会试,然后成为获得进士功名的一百多人中的一个。

是金子总会发光,可京城以金粉饰墙。

贺云昭身上最叫丁翰章欣赏的,不是才华、不是天赋、不是他的领悟力,而是他的坚持。

富贵之家的孩子到了十几岁往往才能明白自己需要努力才能当官,不然的话日后他的子嗣见了亲戚可能还需下跪。

而贺云昭进书院时就已经十分成熟稳重,那年她才八岁,已经知道每日晨起合着日出的薄雾一起朗声念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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