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嗯,确实。”宁宇点头,“但我还有一点大概比较奇怪。”
阿崇笑:“多奇怪?”
“对我而言真的很奇怪。我大概……十六岁的时候发现一件事,一直到我上大学,我还是不太确定。”宁宇把椰子里的汁水喝完,“那时候很迷茫,还想过很多办法去确定。后来懒得去想了,就去做别的事情来让生活丰富一点,好好学习呗,我就暂时让自己忘了。反正这件事并不一定要解决,毕竟不是人生的必需品……然后,然后我阴差阳错去了一个地方旅游,我感觉我好像在这个地方,找到了有关这个问题的答案。”
阿崇听完,才侧过头去看宁宇的侧脸。
这地方,吹过来的风都是热的。宁宇觉得浑身有些飘飘然,他想长舒一口气。
阿崇问:“什么答案。”
宁宇却突然问他:“你会不会喜欢上一个只认识几天的人?”
阿崇答得很快:“会啊,喜欢很正常吧,跟认识多久没关系。我会在跟他相处的那几天认真喜欢他,等他走了,我就忘记他。”
“忘记他?”
“对啊,短暂的喜欢也是喜欢的一种吧。喜欢如果复杂了,就不好玩了。”
“那以后呢?”
“以后?你都说是以后了,那就以后再说呗。”阿崇转了话头,“好了,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关于自己的答案。”
宁宇也侧过头去看阿崇,对上他的眼睛。
他们之间似乎出现一条无形的线,那根线一头松松地绑在宁宇的脖子上,另一头被他交付在阿崇的手心里。可这一刻,那根线被拉紧了,一下子扼住宁宇的喉咙。
这句话难以启齿,紧紧扯着他的喉咙,很痛,可他就是想说。
宁宇声音很轻:“我喜欢男人。”
练刀,养猫是萧一风醒来后的日常生活持刀,抱猫是萧一风下山后的标准装扮拔刀,扔猫是萧一风战斗时的基本操作……他要帮师傅复仇,杀当世刀神他是半妖之身,不可与人言师傅说“只要你的刀够快,够强。你就可以只一刀,弑神,诛魔,开天。”...
如果不喜欢请自行避雷。剧情写的很抽象,不好意思“我只是个普通的二次元私斋,为什么要杀了我,打扰我的幸福生活?!唉不对……我这是…穿越了?麻烦这种打扰,再多一点!”一觉没醒来,我竟然成了的一员?!甚至还是的卧底行动任务!身体内还有十个星神的灵魂!这种开挂般的同人爽文,终于被我碰上了!没见过的星神?新的星球?不去了吗?......
一个人总能见到鬼,你猜他活的开心吗? 嗯,来点善意的提醒吧。这本书充斥着暴戾、黑暗、血腥、变态,没有一点正能量,压抑的感觉贯穿全书。这本书不适合普通人看,不适合正常人看,更不适合卫道士和正人君子看。当然,得看到后面才能发现这些问题,只看前面的章节是体会不到的。 鄙人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挖坑,而且只管挖不管埋。这本书里的大坑套小坑,一脚陷进去就不好拔出来,大家一定要慎入。...
小时候,萧遇安穿着白衬衣,从树上救下来一个小孩儿。 小孩儿吃薄荷冰吃得满手糖水,在萧遇安的白衬衣上印下一个薄荷五指印。 “盖了章,就是我的哥哥了。” 小时候,明恕只有爬到高高的树上,才能看到隔壁院子里的哥哥。 他想快快长高,快快长大,不用再爬树,转身就能看到萧家哥哥。 “不用为我停下,让我追逐,做我的方向。” 萧遇安×明恕 感情向,成长的故事...
在海外当了六年雇佣兵的叶岩,在归国途中搭乘邮轮在茫茫南太平洋上突遭海难,他大难不死幸运漂落到了一座野人岛上,遇上了一些奇葩的野人和海盗,也邂逅相遇了一些不同肤色的女人,故事由此发生……......
常乐穿越了,穿成了天生剑灵化形的剑鞘。剑鞘神魂不足,虽然化了形,却个乐呵呵的傻子。不知道怎么混入了孤山剑门,成了外门万年不能晋级的废物弟子。还为了男主神魂颠倒,最后莫名摔死,最后将自己身躯化为剑丸,送给男主,成为男女主情缘的踏脚石。常乐:??智者不入爱河,男主给我死开!为了躲避剧情杀,常乐想要离开,却遇到了内门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