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真漂亮!」伸手掬起我的发丝,他笑着轻轻地说。
「你的眼中没有半点惊讶,霍克斯。」我笑着道出事实,那双眼睛里找不到半点惊讶的成分,通常这个世界的人在看到我的第一眼,必然会带上惊讶的神情,毕竟这个世界里没有人和我一样有银色的发,多变的双眸。除非早知我的模样,否则怎么能如此坦然赞赏。
「喔?」霍克斯挑高右眉,一脸不以为然,好像并不认为我的话有什么值得该他深思的地方。
「你一定要我说的那么白吗?」抽回他手中的头发,我瞪了他一眼,果然是只老奸巨猾的狐狸,活了这么多年不但心机深了,脸皮恐怕也厚了不少。
其实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他不简单,虽然我周遭的美男子不少,可是刚出宫门就撞上极品,除非是我的运气好到可以让全宇宙的女子去撞墙。
「怎么说?」
我往后退一步,清清楚楚地将他的模样映在眼中,不管是从外表上看,亦或是从气质来观察,都是世上少有的好男人,也怪不得他能丰功伟业了。
「既然你一定要我说的那么白的话,我就说了,我不知道你的情报是从哪里来,但是很明确的,似乎是出了一点小差错,我很迷糊却不是白痴,既然我可以猜出你是飞齐的人,再看看你的模样与仿佛天生一般的贵族气息,我想『金色战神』这个称号并不难从我的脑子里抓出来。」
霍克斯……不!应该叫他霍克了,在听了我的一番话之后,双眼眯了起来,看似温和的表情却露出冷冷的气息,若告诉我下一刻他腰上挂的长剑会割断我的喉咙,我一定相信。
「不,我的情报不但没有错误,而且还很准确。」
「那你陪我玩到现在是为了什么?若你真的相信你的手下带给你的情报,应该在第一时刻就杀了我才是。」
偏偏,从头到尾我始终没有感觉到他对我有一丝恶意,为什么?
「杀了你?」霍克斯轻轻地笑出声,一双漂亮的眼睛,像是要将我身上的每一部份都好好记忆在脑子里一样,慢慢地、仔细地看过。「小东西,看来你只在书里读过金色战神这个称呼,却不曾好好研究过金色战神是什么样的人啊!」
「哼!」我瞪了他一眼,「你长得又没我好看,我没事研究你做什么?」亚列族向来只研究可能会威胁到自己美貌的敌人,况且现在又还没开始打仗,有些事情修他们根本不让我管,我又何必多操那个心累死自己?
眯起的双眼微微撑大,轻笑成了开怀的朗笑,眨眼的瞬间,我刚刚才拉开的距离立刻变回原来几乎相贴的模样,他的大掌抚上我的脸庞,「那我现在告诉你,金色战神向来只喜欢在战场上杀人,只要在战场上,就算是刚出生的孩子我也不会手下留情,至于平常的时候……我喜欢玩弄敌人……」掌心顺着我的脸庞滑下,一下子抓住我的喉咙。
「像现在这样?」我直直看着他,并不是很在乎颈间的威胁,我知道若是他想动手的话,我挣扎也没有用,徒让自己痛苦而已,我不是不怕死,可真要死的时候,我也不要让自己一眼就让人看出死得痛苦的模样。
「不,你必须承认一件事,从见面开始,我就不曾玩弄你,我只是在观察,活了这么多年的时间……我想想,究竟是多久了,最少有七、八百年了吧?这么多年的时间里,我从来没有看过像你这样漂亮又聪明的小东西。」放开我颈间的手,他退了一步,而后微笑。
「在这年代里,活了这么久的时间,可以说没有什么事物可以令我这里再次重新跳动。」他指指自己的胸口。
「我看过我至亲的死亡,看过贫穷饥饿,看过许许多多的悲欢离合,八百年的时间在飞翔大陆上并不算是高龄,但像我这样看太多的却很少,好不容易遇到能让我觉得新奇的事物,不好好观察一下,怎么可以?」
「你直接说你历尽沧桑,看遍红尘不就得了,说那么长一串做什么?」我故意说,漠视他眼中似乎怎么也藏不住的寂寥。
在星际中同样有很长寿的民族,但是在那和平、多采多姿的年代,也许在长久的生命里会觉得事事无趣,但总是能找到消遣人生的办法,更何况身边不会只有自己,有人相伴的岁月,有时候即使千百年,也觉得仅只一瞬。
《妃来横祸》作者:江小湖文案:“放开我…”刚一穿越就被身负重伤却还凶猛无比的狂傲男人欺负她拼命挣脱,他在她耳边留下一句惊心动魄的“本王会娶你为妃”之后,留下贴身玉佩消失不见。六年后,她带着女儿四处颠簸流离他率领千军万马于战火间在她面前当着天下人单膝跪下,说道,“本王来了,娶你为妃。”她惊讶,女儿仰头说道,“娘,你看,我...
一枚得宝银钱将云松带到了一个风起云涌的大时代。 在这里,有洋人坚船利炮、军阀派系四起,朱门纸醉金迷、百姓流离失所。 在这里,也有怪、邪,蟒仙、蛟尸,活人坟、死人玉,纸人偷命、石佛买运,老猫夜拜月、野狐盗群棺,古镇阴差日行、旧都阴兵借道,大江断流现老村、十里洋场遍凶宅,万人坑中藏白骨庙、无名城频现千年妖。 在这里,得宝银钱有两面,银钱人用、阴钱鬼用。云松亦有两面,是穿道袍的道长,是孤魂是恶鬼是僵尸是邪佛是野城隍…… PS: 本书又名《我以为我是个道士,结果是个鬼?》 《你以为我是一个鬼,结果我是一群鬼!》...
凌岚儿毕业之后追随男友崔晨凯来到繁华大都市坤市,为他洗手做羹汤甘作小娇妻,崔晨凯却转身睡了技巧娴熟的洗头妹刘巧枝。崔晨凯:“巧枝她对你没有威胁。”刘巧枝:“咱们三个坐下来好好聊聊,行不行?”凌岚儿:“知三当三,你也配?”凌岚儿一怒之下手撕渣男潇洒转身,改头换面遇上几个性格迥异的坤漂小姐妹。陈思蔓:“男人都是视觉动物......
江风自小父母双亡,双亲死于洪荒万族手中。为报父母血仇,江风梦想考上战争学院以便能够上阵斩杀万族立功雪仇,奈何因为血脉资质太过平庸无法达到战争学院的录取线。终于,在距离高等学院考核只剩下不到一月时间时,江风因为遭受意外袭击被动觉醒血脉,从此扶摇直上。问鼎洪荒,逐......鹿万界,以万族之血扬我人族之魂,以万族之骨铸我人族霸业,放眼洪荒万界皆为我人族领土,万族之王皆需朝拜,我乃万族共主,万王之王!【展开】【收起】...
逆天重生,再创辉煌。寻惊天造化,归神帝巅峰,踏足九州。神秘宇宙危机降临,归元神创!...
深宫之中,萧潋意生在夺储之争最为激烈的时候,为求自保,他从小便被当成了女孩养,为郇朝四公主,封号“令和”。 后来,他遇上一个少年。 少年没爹没娘,跟个老道士在深山里长大,性子被养得像根木头。萧潋意看他有趣,又忌惮他一手好身手会为他人所用,便处心积虑将人骗到宫里,千方百计捆到了自己身边。 他向来善于心计,装得柔弱不能自理,却不想那少年天性冷淡,一颗木头雕成的心只装满了自己的剑道,对他装乖卖巧的投怀送抱视若无睹,一心只想着宫外的世界。 他关不住徐忘云,他是只什么也束缚不住的鸟。 萧潋意漂亮的眼垂下来,浓密睫毛敛住眼底杀意。他心想,这把刀若不能为我所用,那定也不能便宜了别人。 可真到了要挥剑相向那天,他的剑抖了半天,竟怎么也下不去手。 他以为他心肠冷硬,自以为一切都在自己掌控中。可他不知道,每每当他夜里失心疯发作时,他总是一副痴痴情态,死死箍着徐忘云不放手,千般痴缠,万般惶恐,不住叫嚷:“阿云别走”。 *攻有绝对美貌优势,不是真女装癖,只是被迫 *攻有疯病,是真有病 *架空扯淡,全是瞎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