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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热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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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霜被程有为那副嘚瑟的模样气得咬牙切齿,倒是沈阔神色平静许多,他对她说:“去上班,我没事的。”

“你小心点,他就是想趁机羞辱你,你能躲则躲。”林霜的确赶时间,要不然肯定留下来跟他一起对付小人。

“我知道了,你路上悠着点,避开点坑洼。”

沈阔叮嘱完,林霜就骑着自行车去富林小学了。

程有为看着她离去的背影,那盈盈一握的细腰,光是看着就让人心痒难耐,偏偏这种人间尤物,嫁给了沈阔这个泥腿子。

“沈阔,下地干农活很辛苦很累吧。”程有为故意说。

沈阔扫了他一眼,说:“劳动最光荣,哪有辛苦一说,看来程工思想觉悟不高。”

“……”猝不及防被扣了顶思想帽子,程有为的脸红了又白,白了又红,生怕一个不小心被人抓小辫子了,毕竟这里是生产队,不是农机站。

他只能暂时咽下这口气,等会再找机会对付他。

沈阔今天被分去拔秧苗,为了避免有人滥竽充数,黄国军早就给每个人分好了区域。

他走到自己的“一亩三分田”,弯下身开始劳作。

这活他干了很多年,动作又快又利索,甚至比一些干了几十年农活的老一辈还要快。

不一会儿,一茬秧苗已经挤满他的大手掌。他把秧苗搁在一边,等会会有其它社员过来收集,然后运去水稻田,搁在插秧机上统一插秧。

这边他才拔了三分之一,那头运送秧苗的社员就跑过来通知:“先别拔了,那边插秧机跟不上,现在都在人工插秧,怕秧苗等不及都干死了。”

沈阔一听,不解道:“为什么?插秧机很快呀。”

社员懊恼地抓了抓头发,“李水文和胡志林那两家伙不知道搞什么,半天插不上一根秧苗,都急死了。先不跟你说了,我去通知其他人。”

李水文和胡志林的水平,不跟全县的人比,光是富林公社几个生产队,就数他们最差。

明明很简单的机械原理,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就是学不会。

既然前头不着急,沈阔也忙里偷闲,坐在田边歇息。

“奶,你给我织顶帽子吧。”负责隔壁秧苗的是一位四十岁左右的大娘,带着孙女来上工。

大娘应下,拔了几根草,开始麻利地织了起来,不一会儿,一个草圈就戴在了小女孩的头上。

小女孩开心极了,笑得眉眼弯弯。

沈阔看着,唇角不禁弯了起来。

以后,他跟林霜的闺女应该也会这么漂亮可爱吧。不对,应该更漂亮更可爱,就是他直觉这一胎是个臭小子。

也不知道怎么的,林霜怀疑自己怀孕的时候,她觉得是个闺女,后来以为闹乌龙又到确认,他却觉得应该是儿子,大概只有臭小子才这么皮,还没出来就各种捉弄爸妈。

“婶子,能不能教我也织一个?”沈阔问。

暂时没闺女,但有媳妇,给他的宝贝霜儿织一个也不错,回家的路上再摘几多小花点缀。

“当然可以。”大娘非常大方,说:“给媳妇织的吧。”

“嗯。”沈阔有些难为情地点头。

大娘笑得更乐了,“沈阔,全生产队的人都知道你疼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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